道经 · 第 16 / 81 章
第十六章归根复命
致虚极,守静笃。万物并作,吾以观复。夫物芸芸,各复归其根。归根曰静,静曰复命。复命曰常,知常曰明。不知常,妄作凶。知常容,容乃公,公乃王,王乃天,天乃道,道乃久,没身不殆。
白话
让心灵虚静到极点,坚守清静到笃定。万物一齐生长,我从中观察它们的循环往复。万物纷纷繁盛,最终各自回到它们的根本。回到根本叫作“静”,静叫作“复命”,复命叫作“常”,认识了“常”叫作“明”。不认识“常”,轻举妄动就会遭殃。认识了常就能包容,包容就能公正,公正就能周全,周全就能合乎天,合乎天就能合乎道,合乎道就能长久,终身没有危险。
注释
- 致虚极、守静笃
- 致,达到;笃,深厚、坚定。
- 芸芸
- 繁盛众多的样子。
- 复命
- 回归本性、本来的生命。
- 公乃王
- 王,有学者认为应作“全”或“周”,意思是周遍普及,王弼注正作“无所不周普”。
古注
王弼怎么读魏 · 王弼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王弼说,一切有都起于虚,一切动都起于静,所以万物虽然一起生长,最终都要回到虚静。认识“常”就能包容万物,乃至荡然公平。
展开王弼注原文
言致虚,物之极笃,守静物之真正也,动作成长,以虚静观其反复,凡有起于虚,动起于静,故万物虽并动作,卒复归于虚静,是物之极笃也,各返其所始,归根则静,故曰静,静则复命,故曰复命也,复命则得性命之常,故曰常也,常之为物,不偏不彰,无皦昧之状,温凉之象,故曰知常曰明也,唯此复,乃能包通万物,无所不容,失此以往,则邪入乎分,则物离其分,故曰不知常则妄作凶,无所包通也,无所不包通,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,荡然公平,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,无所不周普,则乃至于同乎天也,与天合德,体道大通,则乃至于穷极虚无也,穷极虚无,得道之常,则乃至于不穷极也,无之为物,水火不能害,金石不能残,用之于心,则虎兕无所投其爪角,兵戈无所容其锋刃,何危殆之有乎。
河上公怎么读汉 · 河上公《老子章句》
河上公说,得道之人去掉情欲,五内清净,像根一样安静柔弱、谦卑处下,所以不会死;不懂“常”而妄作巧诈,就会失去神明。
展开河上公注原文
致虚极,得道之人,捐情去欲,五内清净,至于虚极。守静笃。守清静,行笃厚。万物并作,作,生也。万物并生也。吾以观其复。言吾以观见万物无不皆归其本也。人当念重本也。夫物芸芸,芸芸者,华叶盛。各复归其根。言万物无不枯落,各复反其根而更生也。归根曰静,静谓根也。根安静柔弱,谦卑处下,故不复死也。是谓复命。言安静者,是为复还性命,使不死也。复命曰常,复命使不死,乃道之所常行也。知常曰明。能知道之所常行则为明。不知常,萎作凶。不知道之所常行,妄作巧诈,则失神明,故凶也。知常容,能知道之所常行,去情忘欲,无所不包容也。容乃公,无所不包容则公正无私,众邪莫当。公乃王,公正无私,可以为天下王。治身正则形一,神明一,万共凑已躬也。王乃天,能正德合神,明乃与天子。天乃道,德与天通则与道合同也。道乃久,与道合同乃能长久。没身不殆。能公能天,通天合道,四者纯备,道德弘远,无殃无咎,乃与天地俱,没不危殆也。
版本异文
郭店楚简本作“至虚,恒也;守中,笃也”,用“守中”而不是“守静”。
自问三题
- 你多久没有让自己“静”下来了?
- 观察一株植物从发芽到枯萎,“归根”给你什么感受?
- “妄作凶”,你最近有没有一次妄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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