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经 / 道经 / 第十九章
道经 · 第 19 / 81 章

第十九章见素抱朴

绝圣弃智,民利百倍;绝仁弃义,民复孝慈;绝巧弃利,盗贼无有。此三者以为文,不足。故令有所属:见素抱朴,少私寡欲。

白话

抛弃聪明和智巧,百姓能得到百倍的好处;抛弃仁和义,百姓能恢复孝慈;抛弃机巧和私利,盗贼自然就没有了。这三者都是文饰,不足以治理天下。所以要让人们有所归属:保持朴素,减少私心和欲望。

注释

圣
这里指聪明,不是圣人。
文
文饰、表面的东西。
属
zhǔ,归属、依从。
素、朴
素是没有染色的丝,朴是没有加工的木,都比喻本真。

古注

王弼怎么读魏 · 王弼《老子道德经注》

王弼说,圣智、仁义、巧利都是善,但只说“绝”,意思还不够明白,所以要让人有所归属,归于素朴寡欲。

展开王弼注原文
圣智才之善也,仁义行之善也,巧利用之善也,而直云绝,文甚不足,不令之有所属,无以见其指,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,故令人有所属,属之于素朴寡欲。

河上公怎么读汉 · 河上公《老子章句》

河上公说,绝圣是返回原初,像三皇时代结绳记事;弃智是回到无为;绝仁弃义则德化淳厚。

展开河上公注原文
绝圣绝圣制作,反初守元,五帝垂象,苍颉作书,不如三皇结绳无文。弃智,弃智惠,反无为。民利百倍;农事修,公无私。绝仁弃义,绝仁之见恩惠,弃义之尚华信。民复孝慈;德化淳也。绝巧弃利,绝巧者,诈伪乱真也。弃利者,塞贪路,闭权门也。盗贼无有。上化公政,下无邪私。此三者谓上三事所弃绝也。以为文不足。以为文不足者,文不足以教民。故令有所属﹕当如下句。○令,平声。属,音烛。见素抱朴,见素者,当抱素守真,不尚文饰也,抱朴者,当见其笃朴以示下,故可法则。○见,音现。少私寡欲。少私者,正无私也。寡欲者,当知足也。

版本异文

郭店楚简本作“绝智弃辩,民利百倍;绝巧弃利,盗贼亡有;绝伪弃虑,民复孝慈”,没有“绝圣”“绝仁弃义”的说法。这是楚简出土后最受关注的异文之一。

本站校勘

数字化底本此章与王弼本不一致,本站已校正:
  • 少私寡欲,绝学无忧。 → 少私寡欲。:王弼本“绝学无忧”属第二十章章首,王弼注第二十章即从“为学者日益”说起

争议与不同读法

绝仁弃义的真伪

郭店本作“绝伪弃虑”,说明早期老子可能并不激烈反对仁义,后来的“绝仁弃义”可能是战国中后期儒道对立时改的。也有学者认为这只是不同传本,未必有先后。

自问三题

  1. 你能想到一种“越聪明越糟”的情况吗?
  2. 读了郭店本的异文,你对老子的印象变了吗?
  3. “少私寡欲”,从哪一件小事开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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